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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聘听证员的公告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15名。听证员中须要有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财税审计、安全生产、网络信息、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门技术人员,按照法律专业型、技术专家型、社会工作型进行分类管理,其中法律专业型听证员需占三分之一以上(含)。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经常居住地在宜章县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能参加听证员选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聘的人员。
三、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我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听证员应当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保守案件秘密。
四、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由我院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五、听证员的任期
本届听证员的任期为五年,从决定聘任之日起计算。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接受公民自荐报名,或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报名。可现场报名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签名或盖章的《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近期一寸彩色蓝底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宜章县玉溪镇城内长冲村宜章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101办公室,收件人:廖建兰,联系电话:19350501808。
七、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听证员整体年龄、专业等结构的合理性,初步确定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方面。
(三)确定人选。综合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听证员拟聘人选。
(四)公示。在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五)公布正式选聘名单。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宜章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聘任决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听证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有关听证员选聘事宜,可向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咨询。
联系人:廖建兰
联系电话:193505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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