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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30日在宜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蒋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尽职守,司法为民,依法履职,为宜章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综治民调中,我院排名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县直政法部门第一,获市级平安单位称号。

一、全力维护发展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22件282人,批准逮捕162件2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8件385人,提起公诉214件287人。严厉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以及恶、涉毒、涉黄、、“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安全感、幸福感的犯罪,共批捕118 件145人,起诉144件209人。严厉打击强迫交易、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污染环境等破坏源保护的犯罪,共批捕13件18人,起诉16件29人。宜章县柏霖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松及其子黄某兵在“玫桂园”项目开发过程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余元,影响巨大,两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

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件15人。查办了县财政局肖某某贪污案、赤石乡曹田村村委会干部邓某等5人贪污案、杨梅山镇财政所杨某挪用公款等案件。深入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3件6人。查办了宜章五岭学校安全专干蒋某玩忽职守案,一六镇“9.20”烟火药爆炸事故玩忽职守案。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5次,开展法律宣传警示教育8次,廉政文化法治教育大厅接待参观人员2000余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捕”原则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适用刑事和解机制办理,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来消除社会对立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5件7人,不诉2件2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9件9人,不诉37件4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全面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案件代理工作,“律师工作站”在我院正式挂牌成立,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隐患搭建了有效平台。

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侦查监督部门监督立案4件14人,纠正漏捕2件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县环保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天塘镇发生大规模垃圾倾倒事件后,及时与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立案侦查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谭某等8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公诉部门追诉漏犯15人,追诉漏罪21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经追诉,盘某以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在办理王某、邱某非法持有毒品案过程中,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被告人以运输毒品罪被提起公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抗诉1件1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件,其中督促履职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11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工作新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经我院建议,行政检察结果已纳入全县依法行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认真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台账,已向市检察院报备案件线索3条。目前我院正在积极筹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8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6份,均被采纳。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建议23件,被采纳18件。审查发现在押人员黄某未办理羁押延期手续,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加大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力度,督促纠正脱管漏管3人,保障了刑罚正确执行,有效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

三、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构建公正高效机制

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已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定岗工作,22名员额检察官已正式履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司法责任,遵循职责一致的原则,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得到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初见成效。已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辅助人员等级评定,制定了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做好了“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套改、酬薪兑现等工作。对2018年办案支出、公用经费、工资津贴等财务预算进行全面编制,积极配合做好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

机构岗位职能得到优化。顺应改革要求,积极探索检察业务部门整合,打造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格局。适应监督需要,构建办案组织,对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岗位进行调整。3名正职进行了岗位交流,7名年轻干警提拔为部门正副职,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提升了工作成效。

检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介入引导侦查、证人出庭作证、庭前交换意见等工作机制,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强化对刑事案件办理的指引监督,刑检部门深入基层派出所就个案侦查进行引导,提出意见,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推进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办理谢某交通肇事一案,要求办案交警就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责任划分等情况当庭作证,有效支持了公诉。在宜凤高速“6.26”重大事故案庭前会议上,就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回避等程序问题与辩护律师交换意见,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机构调整、职能转化、人员转隶,做好了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做好改革过渡期案件侦查终结和案件线索移交工作,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四、不断提升队伍素能,打造优秀检察团队

努力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思想、指导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现对纪律作风和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全覆盖。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开展任职前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凝聚改革共识。

加强业务素能培训。举办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努力营造业务学习氛围。组织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部门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开拓视野,提升素能。公诉部门开展庭审观摩,增强实战能力。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考核庭”活动中,公诉人表现优异,获得评委好评,认为“案子选得好,庭审有交锋,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效。”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把读书活动作为提升文化内涵、提高干警素质的重要平台,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和市检察院读书心得评选活动,树立好读书、读好书理念,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我院被评为省、市检察机关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院党组被评为全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强化人大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按照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诉工作和两名任职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得到高度认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出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检察主题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既是全体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各位代表依法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我院工作稳中有进,但与新时代法治进步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司法理念和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面对改革带来的挑战,干警的司法理念和办案能力、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发展的需要。二是开拓进取精神需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制约了检察工作奋进的步伐。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诉讼监督工作还相对薄弱,需要奋发有为迎头赶上。四是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任务艰巨。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离建设现代化检察机关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2018年工作思路和部署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实现检察事业新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用十九大精神指引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开创检察工作崭新局面。

二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建设实力、宜居、开放、生态、小康新宜章助力护航。坚持新发展理念,关注民生民情,把司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守护民生的基本手段和有效途径。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力争法律监督新成效。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需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刑事侦查监督,积极探索驻派出所检察室监督工作。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力争抗诉工作有新进展。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切实开展督促履职和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有力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深化管理完善机制,取得司法改革新成果。落实司法体制配套改革措施,做好第二轮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做好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工作。健全司法责任制,优化办案组织,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相关衔接工作机制。

五是从严治检凝心聚力,激发队伍建设新活力。抓实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加强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完善科学考核机制,倡导干事创业、创先争优,激发工作活力。推行文化育检,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目标,不辱使命,砥砺奋进,为“五个宜章”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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