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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宜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强化法律监督,狠抓司法办案,加强队伍建设,为宜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获评了湖南省青年文明号、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单位等一批荣誉称号,涌现出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曾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杨元军、全市优秀公诉干警唐英明等一批先进个人。

  一、立足本职着力服务大局,促推宜章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深化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组织专门办案团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件8人,提起公诉4件15人。杨某等11人非法拘禁、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严把质量关,对4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杨某犯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确保对恶势力犯罪分子打击到位。薛某等9人组织卖淫、引诱幼女卖淫、介绍卖淫、聚众斗殴一案成功追诉2人。提起公诉后,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延伸检察职能,推进行业治理。对2018年以来所办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回头看,及时发出《工作建议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行业监管、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等建议。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努力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收集并移送恶势力犯罪线索5条、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条,办理“保护伞”案件2件2人。

  精准服务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从严惩治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8件8人。提起公诉的“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系列案,涉案金额8亿余元,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效优化了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围绕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驻村工作队长期坚守,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结对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帮扶责任人在深入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努力提高村民法律意识。组织志愿者开展洁净乡村行动,积极协助好人协会开展活动。加强结对帮扶村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支村“两委”战斗力。围绕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致力打造“宜居宜章”、“生态宜章”,全面加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法律监督。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参与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成效。共办理失火、非法狩猎、滥伐、盗伐林木案件21件27人。以创建“发挥检察力量,助力打造莽山绿色生态圈”品牌为契机,在严厉打击危害莽山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以检察联络室为平台,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提出科学发展建议,共同维护大莽山生态环境。

  依法保障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主动服务的检察理念。通过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活动,广泛征求民营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联系渠道,构建“亲、清”检企关系。立足检察办案,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黄某等三人强迫交易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有效震慑了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破坏企业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欧某敲诈勒索多家房地产企业一案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落实县委部署,深入联系企业——宜章金子坪矿业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发挥企业与政府部门、融资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积极作为全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之年,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和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建设和运营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不断提高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水平。致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对非法上访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提起公诉2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轻从宽处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共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45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宣讲、禁毒宣传等普法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助力“法治宜章”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曾某申请救助金1.3万元。

  二、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宜章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不断规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全年共批准逮捕241件317人,同比上升24.2%和38.4%,提起公诉284件390人,同比上升14.5%和11.1%。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侵害人身权利犯罪案件24件26人,起诉18件20人;批准逮捕抢夺、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52件100人,起诉87件115人。对周某、文某等多起境外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为被害人挽回损失30余万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54件66人,起诉57件71人。吴某等17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一案提起公诉后,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3人。李某购买病死猪进行加工销售一案,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将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沟通,推进值班律师制度建设,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利推进。11月份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57件77人,提出量刑建议44份,法院采纳40份,采纳率达 90%以上,实现了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0人,提起公诉29人。对某学校临聘老师唐某猥亵在校学生案,依法提起公诉,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案件判决后,向教育部门提出检察建议,防范类似恶劣事件再次发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并积极与村社区、学校、家庭联系,进行帮扶教育,减少再犯可能性。未成年人周某因一时贪念,盗窃同事财物,案发后积极投案、退赔并认罪悔罪,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与此同时,通过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切实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工作,提升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效果,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共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决定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不起诉1件3人。在办理市院交办的何某、范某徇私枉法、受贿等案件期间,就办案机构和人员对接、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和受理、强制措施、指定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补充调查等工作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配合,确保了案件的办理效果。

  三、不断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2件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30人,抗诉2件。李某等4人自2011年以来,多次实施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经立案监督,已对该4人依法逮捕。被追诉到位的30名漏犯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谭某被追诉后,以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邓某被追诉后,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履职不当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27份,持续规范社区矫正监督,提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3份。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特赦监督工作,对1名不符合特赦条件罪犯建议不予特赦,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刑罚的正确执行。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配齐配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加大投入,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1件,其中,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2件。谭某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经审查认为法院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不存在违法情形,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并及时向谭某释法说理,既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权威,又得到了谭某的理解。侯某申请支持起诉案,经审查认为侯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其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不强,经济贫困,存在诉讼困难,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强化支持保障、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重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有力促进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发展。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邓中夏故居、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后坛岩兵工厂旧址的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形,提出了3份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采纳建议后,及时对上述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修缮保护、强化了监管,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四、加压奋进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谈心谈话、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系统检视和整改问题。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增进了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加深了对初心和使命的认识,提振了担当作为的精神,增强了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历史责任感。

  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和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素能。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专题学习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建议刚性化机制等业务,先后参加上级院视频培训36次,组织20余名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举办的集中培训。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读书会、道德讲堂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庆国庆职工篮球赛等活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用优秀检察文化陶冶干警情操,进一步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增强干警的职业尊荣感。院公诉室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团队。

  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院巡视郴州检察机关反馈的意见,认真对照整改。强化员额检察官监督管理,定期通报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和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案件流程监控,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360件,开展办案期限届满预警65次,有效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努力提高检察公信力。强化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组织召开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座谈会6次、公开审查活动30余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302份,发布办案程序性信息956条、重要案件信息64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宜章检察工作务实作为、稳步提升,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这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凝聚了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宜章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存在短板、弱项,监督刚性不足;三是少数干警缺乏担当,缺少作为,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四是人才难进、难留问题比较突出,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方面人才短缺,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五是科技强检措施不多,检察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检察业务和现代科技有待于进一步融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刻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大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部署要求全面精准落实到位,为服务宜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宜章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为突破口,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做好精准脱贫后续帮扶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积极推进“一院一品”创建工作,优化大莽山旅游开发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成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按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的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问题为导向,灵活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抗诉等各种手段,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刑事执行等诉讼环节的监督。以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推行执行监督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理顺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聚焦环境和资源保护,抓好诉前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深化检察改革,强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配置岗位人员,完善检辅配对,优化办案团队,增强工作活力。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会同公安、法院探索认罪认罚速裁案件集中办理机制,助推简案快办。健全完善“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完善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绩效考核,严格执行《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强化对员额检察官的动态管理。

  四、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围绕“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队伍建设目标,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办案纪律和职业操守教育,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书写宜章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宜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五个宜章”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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